做是和平年代,一个黑鬼拿把枪,那他们是真哆嗦。
但一路过来,死人不知道见了多少,可怕的异常也不知道见了多少,跟那些非人的异常一比,黑鬼还可怕吗?
那看着太慈眉善目,和蔼可亲了啊。
起码是个人,是人就怕痛,是人就会死。
只不过……,真的不想冲突,麻烦。
几个人加快脚步,直奔那社区而去。
等真正进入那片街区的时候,情况看着就不那么好了。光是街区口,方问就看到几个黑人光天化日之下坐在那,手肘边扛着重火力,子弹在脚边堆了一层。
几个黑色卤蛋,脖子上还有猩红的纹身,纹了一个刺眼的红色圆,中间是一把剑对穿刺入的纹身标志,一看就是帮派纹身,每一个人脖子后都是那种。
甚至说,能纹这个的,往往都代表还有点地位的,普通的小混混还不让你纹呢。
等方问这行人走进来的时候,这些人就一个个目光不善的看着了。
甚至有人立刻起身往屋子里去走了。
“我顶你个肺,光天化日,这样子拿着枪,这里也没人管一管的吗?”周禾压低声音吐槽,当然,他也不怕那些黑鬼听到,毕竟听到了也听不懂。
“怕毛。”看了一眼,方问收回目光,“这里警察也不敢进来,快点走吧。”
“你猜他们为什么光天化日拿着枪。”
“因为这里随时会爆发枪战,他们是防其他街区的,不是为了大街上方便随便杀人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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