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午吃饭的时候,韦红霞吃了两碗米饭、一份红烧肉、一份炒青菜、一碗紫菜蛋花汤。
红烧肉炖得很烂,入口即化,她把碗底都舔干净了。
吃完饭坐在走廊里晒太阳,阳光穿过铁栏杆照在她身上,暖洋洋的。
她眯着眼睛,像一只晒太阳的猫,什么都不想,什么都不做。
阳光很暖,风很轻,日子很慢,慢到她觉得自己像一块正在融化的冰。
第五天,韦红霞开始习惯这种日子了。
六点起床,叠被子,洗漱,吃早饭,劳动,吃午饭,劳动,吃晚饭,散步,洗漱,熄灯,睡觉。
规律的作息让她觉得自己像一台精密的机器,到点了就该运转,到点了就该停下。不需要思考,不需要做决定。
这种不用想任何事情的日子,让她感到了一种久违的——她不知道算不算幸福,也许不是,也许只是一种暂时的麻木,但麻木总比疼痛好。
第八天晚上,韦红霞做梦了。
梦见儿子刘小杰,站在那栋白墙红瓦的新房子前面,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,朝她笑着。
她想跑过去,但腿像灌了铅一样重,怎么都迈不动。她想喊他的名字,但嗓子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,发不出声音。
儿子站在那里,笑着,笑着,然后转过身,走进了那栋房子,关上了门。
她站在门外,拼命拍门,拍到手都肿了,门始终没有开。她蹲在门口,哭了出来。
哭醒了,枕头湿了一大片。
她翻了个身,面朝墙壁,把被子蒙在头上,在黑暗中睁着眼睛,一直到天亮。
第十一天,韦红霞开始算日子。还有四天就出去了,她忽然不想出去了。
出去就要面对那些人、那些事、那些流言蜚语、那些白眼、那些男人的手。
她宁愿待在这里,待在这个什么都没有的小房间里,吃馒头喝稀饭叠纸盒子。
这里没有人欺负她,没有人骂她。
谭姐虽然嗓门大,但人好,每次吃饭都把肉夹给她。
黄头发小姑娘虽然不爱说话,但从来不嫌弃她。
在这里,她和她们是一样的——都是犯了错的人,都在为犯错付出代价。
没有人比谁高贵,没有人在道德高地上审判别人。
第十三天,韦红霞开始收拾东西了。
她没有什么可收拾的,进来的时候穿的那身衣服还锁在柜子里。她拿出来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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